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等文件要求。
文件解读
政府为解决重点人群就业问题,鼓励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国内企业如有招用相应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即可享受对应税收政策。
重点人群分为: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 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对象: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稅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政策如下: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户(重点群体之一)税收政策
一、申报对象:
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企业依法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三、减免金额: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每人每年7800元,招用一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享受36个月23400元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2020年-2022年参保人数清单(整年度)及纳税证明
该政策普惠性强、覆盖面广、90%以上企业均可申领,且补贴金额高、申报周期短、资金审批快、补贴时间最长(截止到2025年)
补贴额度
例:企业有100名重点人员,按照政策标准650元/人/月,最高可享受36个月税收优惠金额:100*650*36=2340000元。离职也可继续享受。(具体以实际申报为准)
传统筛查
企业自己筛查的途径
让员工回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村委会询问自己是否是贫困人员,需开具盖章证明。
难点:
①补贴是针对企业的,员工配合度低,实施起来较困难。
②街道办不予查询,且因盖章造假导致很多地区税务局不认可盖章证明。
③企业只能动员在职人员,离职人员动员不了,但是项目是可以追溯过去3年在职和离职人员。
企业动用关系通过人社局查询
难点:
①人社局辅助查询只查当月,离职人员不予查询。
②利益关系不同,项目是财政部发文,各地税务局响应,人社局配合,一般只给到少量名额予以申请,保障税收问题。
我们筛查
精准筛查,且利益共同
人社部名单直接筛查全国 (权威且利益都是有利于企业)
筛查人员精准不遗漏 (目前筛查率在5-18%)
筛查截图可直接作为申请资料 (可代替纸质盖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