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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高企认定|重点群体补贴|项目申报|知识产权服务    2013-05-03 12:43:20    作者: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基础研究是深刻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科学研究活动,以推进学科建设、服务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基本使命,是科学之本、创新之源、技术之先导。作为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坚持服务国家目标和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支持省内具有良好基础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基础、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其主要任务是研究攻克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努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取得一批重要原创性成果,培养一支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山西和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引领与支撑。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及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认真遵照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指导方针,以“服务发展需求、强化科学目标、注重团队建设”为宗旨,以“做大、做强、做实”基础研究工作为目标,以主导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为重点,进一步聚焦方向、凝练重点、强化导向,积极探索构建新型基础研究组织模式和实施机制,着力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的相互协同与发展,大力扶持特色优势学科及优秀拔尖人才与团队,努力打造高水平基础研究基地和平台,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发展需求能力,引导推动基础研究繁荣发展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重点任务


1、积极应对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及惠及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项目凝练,突出重点,着力攻克一批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突破若干重要科学领域难题,不断增强基础研究在科技创新链中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


2、加强对重点学科、特色优势学科、交叉学科领域及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强化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培育打造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团队和基地。


3、鼓励和引导地市及行业骨干企业投入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对地市、企业基础研究项目的支持,不断扩大基础研究队伍。


三、资助类别


省基础研究计划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青年科技研究基金两部分。为加强对全省重点发展领域、区域特色领域及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本年度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增设重点基金项目和地区引导基金项目,在省青年科技研究基金项目中增设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同时,深化组织实施山西省煤层气联合研究基金(指南另行发布),积极创建其他联合基金。


1、重点基金项目。旨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产学研合作、多单位联合及多学科协同,组织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着力攻克转型跨越发展与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及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基础问题,加快推动在若干重要领域和科学前沿取得突破,逐步培养打造若干高水平基础研究团队,切实增强基础研究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支撑能力。重点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20—50万元。


2、地区引导基金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地市及所属行业骨干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特色优势领域,组织开展针对性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培养和扶持地市基础研究队伍,着力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特色优势领域核心竞争力,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引导基金项目须已列入市级科技计划且给予了相应经费支持,省科技厅择优给予配套资助,资助强度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优先支持地市单位与省内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地方特色优势领域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3、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旨在支持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创新潜力大、锐意进取且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创新研究,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可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为冲击国家有关优秀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及承担国家有关重点研究项目奠定基础。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15万元,每年拟资助10名左右,项目执行期为3年,结题验收为优秀的可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给予连续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认真遵照指南要求,合理选择资助类别和研究方向。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具体计划,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能是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领域支持方向,指南方向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主持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度、较强的研究能力、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且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是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必须有前期研究工作积累,并附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证明材料(近5年内);省级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的申请人须有以第一作者身份(通讯作者)发表的被SCI、EI(期刊库)或CSCD收录的科技论文(参见附件)。


(5)累计主持过3次及以上省基础研究计划(含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的负责人、2010年以来承担省基金项目结题评价为“中等”及以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重点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要求


(1)应采取产学研合作、多单位联合、多学科协同、团队协作的方式进行申报。


(2)须围绕重点基金项目指南及所设专题进行总体设计和申报,项目内容应按研究链覆盖三个以上的研究节点,且总体具有系统性、关联性和前瞻性。


(3)根据研究内容可设置3-5个课题,申报时要分别撰写项目申报书和课题申报书;项目申报书除总体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人员外,还应将课题设置、课题目标、课题内容、课题人员分别列出。


(4)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仅填写项目申报书,课题申报书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须上传至网络申报系统。


(5)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前述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基本条件,但不受累计主持过3次及以上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次数的限制。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


(3)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三)地区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要求


(1)研究方向可不受指南方向限制,但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特色优势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


(2)项目应列入市级科技计划,且有相应经费支持。


(3)优先支持与省内有关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研究。


2、项目主持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前述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基本条件。


(2)优先支持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中青年科技人才。


(3)不受相关论文要求限制。


(四)省青年科技研究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领域支持方向,指南方向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主持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度、较强的研究能力、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且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工作单位为高等学校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非项目组成员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的主要成员应以青年为主。


(6)必须有前期研究工作积累,并附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证明材料(近5年内)。省级高等院校或医疗机构的申请人须有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被SCI、EI(期刊库)或CSCD收录的科技论文。


(7)未曾获得过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资助。


(五)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要求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研究方向,鼓励围绕指南支持方向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


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前述申报省青年科技研究基金面上项目的基本条件。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创新意识强,发展潜力大。


(3)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科技部国家基础研究计划课题。


(4)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被SCI一二区收录的高水平科技论文。


(5)具有良好的基础研究工作条件和平台。


(6)不受青年科技研究基金仅资助一次的限制。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的职责


1、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申请资格、申报项目与指南领域的契合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一致。


2、申报项目超过10项以上的项目组织单位要按照本指南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所推荐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3、项目组织单位应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编制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和申报项目评审工作报告(附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并在规定时间与项目书面材料同时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4、历年项目结题率将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书填写说明


1、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可行的研究方案,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严禁利用他人研究工作申请项目。


2、申请重点基金项目、地区引导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只能使用在线填写,不得使用离线申报。


3、申报项目应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经费概算和实施时间安排。


(1)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经费预算为10万元以内,青年科技研究基金面上项目经费预算为5万元以内。


(2)重点基金项目经费总预算为50万元以内,每个课题经费预算为15万元以内。


(3)地区引导基金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为5万元以内,具体视项目情况和地方资助情况确定。


(4)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经费预算为15万元。


(5)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即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3、针对近年来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写申请书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工作基础、研究条件和人员情况,详细填写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计划情况;


(2)申报材料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并下载打印,网上内容不得省略;


(3)课题组成员有其他单位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申报书的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意见一栏不得省略;


(5)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的专家推荐意见一栏不得省略;


(6)申请人所附论文必须是2008年以来发表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7)申请人发表的被SCI收录的论文须标注影响因子和区间,不得省略;


(8)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在纸质申报书上签字,不得代签;


七、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重点基金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供有资质的查新咨询单位出具的国内外查新检索报告。


2、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请,经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网上确认受理。


3、申请人利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和打印“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与其它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项目组织单位。


4、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编制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项目评审工作报告。


5、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由组织单位统一报送到省科技厅基础处。


八、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年度申报项目实行集中受理,并同时进行形式审查的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1、网上申报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7月31日


2、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省教育厅:8月5—6日;省卫生厅:8月7—8日;其他省直部门:8月9日;中央驻晋单位:8月12日;地市科技部门:8月13日;其他部门:8月14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处:高莉、肖育雷


电话:0351-4049920、4084395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基础处(1011、1001房间)


附件:


1、2014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基金项目指南


2、2014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支持方向


3、2014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与分区清单(2010年版)


5、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11-2012)

山西省科技厅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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