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扩大有效进口,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的重要渠道。为了做好2013年度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争取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1〕3183号),山西省发改委转发(晋发改外资函【2013】4号)并组织实施申报,现就申报2013年度外国政府贷款意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按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状况和资金供求水平,根据外国贷款条件和支持领域,积极谋划并提出意向项目,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拟申报2013年度外国政府贷款的意向项目表(加盖公章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
二、申报的意向项目要符合国家积极扩大进口政策,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促进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
三、近年来,外国政府贷款主要支持中小项目,贷款金额原则不低于500万美元,一般在1000—5000万美元之间(具体情况请参照附件)。
联系方式:高新区发改局 614室
联系人:胡凡
联系电话:7033809
电子邮箱:GXQFGJ@163.COM
附件:外国政府贷款申请表和意向表
太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