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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2013年度科技惠民计划的通知
高企认定|重点群体补贴|项目申报|知识产权服务    2012-09-20 05:05:31    作者:来源:山西省科技厅

各市科技局、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省直有关厅局、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惠民计划基本情况


      科技惠民计划是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在2012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一项新的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惠民计划的宗旨和核心在“惠民”,一般以县域为范围组织实施。计划重心是面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通过“社会发展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在较大范围的集成示范和应用推广,切实解决某项问题,实现预期效果,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惠民计划项目不强调科技研发。


惠民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基层,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强调发挥县级人民政府和主要领导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挥相关主管部门作用,强调项目实施的机制保障和配套经费的落实。


省级科技惠民计划不另行组织申报。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批准推荐上报国家的惠民计划项目,原则上列入省级科技惠民计划。


二、惠民计划优先领域和方向


     (一)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面向基层的医疗器械、常见病多发病高效诊治、优生优育、大众体育运动及保健康复器材、民族医药、医疗信息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城镇绿化与园林、宜居环境、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三)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三、申报要求


      1、科技惠民计划在实施模式和管理要求上不同于现有的科技计划。项目要求面向基层、创新机制、集成资源、注重实效。请各组织、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把握科技惠民计划的定位。对于项目申报与推荐程序、项目组织单位与承担单位安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要求,请详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2012]127号);项目经费预算书编制参见相关科技惠民计划的经费管理办法(将另行发布)。


       2、项目承担单位应在科技部项目申报中心网上注册后,在线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书。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格式也可从科技惠民计划网站(www.kjhm.org.cn)下载。


       3、惠民计划项目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方案的编制,由各市科技局统一负责本地区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基层县(市、区)申报惠民计划项目;欢迎相关厅局根据本行业在基层的工作实施规划、布局及需求推荐相关项目。


       4、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申报书需同时申报,请按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三)、《惠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附件四)认真填写。


       5、2013年度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一)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 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部门。


(二)申报部门操作流程。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司(局)登录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受理申请单位电子文档,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关文件、数据认真核对、审查。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拟推荐的项目通过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推荐。


(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申报中心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查询。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邮箱:program@most.cn


四、具体注意事项


       1、实施方案必须面向当地实际需求,应是当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应做好充分的调研。项目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方案总体目标清晰,效果明显,有具体考核指标。工作任务要求详细具体、可操作,需详细制定工作落实措施并分阶段设立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各阶段事项应清晰明了。项目完成后可在本区域更大范围和其他相似区域复制推广。


       2、技术选择是难点,项目对技术的需求要充分,实施方案要体现“多项技术的集成应用”。应做好调研工作,与技术持有方做好协商。所选用技术应为成熟技术,必须知识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产学研相结合,应有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指导。


       3、项目实施要求成立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经科技部初审后,后期答辨过程将由当地政府领导负责,因此项目申报必须报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和具体分管领导要全面了解方案内容,指导实施方案的编写。


       4、惠民计划项目国家支持力度较大,国家项目的经费预算审核和管理非常严格,要合理申报填写预算。预算开支要详细,内容真实,经得起推敲,各项列支金额要与同类情况横向比较,要有理有据。不符合管理办法的开支,坚决不能填写。各级政府应有一定的配套资金,且按要求出具承诺书。其他自筹资金也要出具承诺书。


       5、有企业参与的应写清企业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企业参与也应以惠民为主,不能明显体现企业的盈利性目的。


       6、要组织技术专家、基层相关主管部门、用户(群众)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申报时要出具论证组组长签字的论证意见和论证组成员名单,出具基层政府推荐函。


       7、科技惠民计划网站(www.kjhm.org.cn)上有各类重要文件、信息发布以及典型案例,请大家仔细参阅。


五、需提供的相关附件


       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成立项目实施领导组、技术领导组的证明文件;基层政府涉及项目实施相关内容的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文件、相关工作部署文件;资金配套证明文件;产学研结合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聘任等);基层论证意见和论证组成员名单文件;群众参与的证明材料等。


六、报送要求


       请于10月08日前将《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及《惠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纸质版十五份与电子版,报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统一组织项目的筛选,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2012年10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拟推荐的项目通过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推荐。最终上报科技部材料如下:推荐函、推荐项目电子汇总数据,及每个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书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联系人:


弓慧茹   省科技厅社发处 0351—4046686


卢晓霞   省生物研究所   0351—5255501 


邮   箱:swsxmzhb@163.com


 


附件:


1、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


2、《国家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3、《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4、《惠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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