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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计划2013年项目综合咨询答辩有关事项及要求
高企认定|重点群体补贴|项目申报|知识产权服务    2012-06-17 08:20:26    作者:来源:科技部
    1. 进入综合咨询的项目按照申报要求及“复评反馈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于6月19日前在网上提交修改后的项目申请书。项目提交后,申报单位应在线打印2份项目申请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一致,全部用白纸双面打印),盖章后报送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2. 如对项目研究目标、研究重点、课题设置等作较大调整,请于6月15日前以传真方式提交书面报告。
    3.请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认真准备答辩报告(PPT文件),在规定的时间答辩,未按时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可另带1名助手,但不参与回答问题),答辩人员必须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每个项目推荐部门可派1名代表在答辩会场旁听答辩,但不能发表意见或回答问题。
    答辩报告人应为推荐的项目首席科学家。如推荐的项目首席科学家因故不能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应于6月18日前以传真方式提交书面说明,并指定答辩报告人(应是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4.每个项目报告20分钟,答辩1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一致,报告时间应严格控制在20分钟之内。报告要点包括:
    ● 国家重大需求分析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 总体研究方案(研究思路及其创新性、课题设置等);
    ● 研究队伍总体情况、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参加人员概况;
    ● 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其中国家重大需求分析不超过5分钟)
    5. 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在申报系统中另行通知。请务必同网络视频答辩会场联系人提前联系答辩事宜,并做好准备工作,确认PPT演示无误。项目答辩PPT请刻录成光盘于7月10日之前寄送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联 系人:闫金定   钱万强   李非   
    联系电话:010-58881072  58881513  58881506  
    传    真:010-58881077
    电子信箱:zdxmc@most.cn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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